由中央精神文明办、建设部、国家旅游局确定的首批十个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示范点(四山、一江、二湖、三园),已经向全社会公布。这十个文明风景旅游区示范点,是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活动中走在前列的先进单位,是中外闻名的风景旅游区(多数是世界自然历史文化遗产),是弘扬祖国传统文化、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场所,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。认真推广这些示范点的先进经验,对于推动“讲文明树新风”活动向风景旅游区延伸,促进风景旅游区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,具有重要的意义。
在现代社会中,旅游业是一个重要产业。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的消费,既是一种物质生活消费,更是一种精神文化消费。作为消费对象的旅游产品(包括交通、餐饮、住宿、游览、娱乐、购物等要素的综合体),其硬件方面是物质生产的产物,其软件方面则是精神文化生产的成果。因此,旅游建设包括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两个方面,是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共同发展的产物。
改革开放以来,我国旅游事业有了很大发展,各种类型的风景旅游区在展示祖国壮丽自然景观和悠久历史文化,发展第三产业,促进对外开放,传播精神文明方面,发挥了重要作用。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以来,各地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活动,有力地推动了旅游环境的改善和服务质量、管理水平的提高,涌现出一批两个文明建设成绩突出的风景旅游区。
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活动中的先进单位,最重要的经验就在于,他们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“两手抓,两手都要硬”的方针,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与风景旅游区的保护(包括环境和文物)、开发、建设、经营、管理紧密结合起来,促进了景区文明水平和旅游服务质量的全面提高,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、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,受到广大中外游客的欢迎。它们从自身的特点出发,把制度建设与人的思想道德建设结合起来,坚持以人为本,在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素质上狠下功夫,取得了显著的成效。在这些单位,从业人员的思想道德水平和业务能力不断提高,拾金不昧、助人为乐、舍己救人的好人好事层出不穷,取得了“让心灵与山水同美”,“建设文明山,培育文明人”的可喜成果。
我国有着优美的自然风光和悠久的历史文化遗产,旅游资源极为丰富。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现代化建设的发展,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,我国公民出游的人数将越来越多;随着对外开放的扩大,国外来我国的游客也将越来越多,我国旅游市场广阔,旅游业将会出现前所未有的发展局面。我们要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,学习文明风景旅游区示范点的先进经验,广泛开展以倡导文明开发、文明经营、文明服务、文明管理为基本内容的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活动,推动“讲文明树新风”活动向风景旅游区延伸,把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活动提高到一个新水平。